云南师范大学关于
2017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7年度立项且研究时间为一年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16年度未结项及其他延期结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结项程序
(一)所有申请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申请书主要的研究目标及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结项总结,如实填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4),并签署导师意见,收集结项支撑材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要保证结项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二)课题负责人将“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原件、“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立项后已返学院及课题负责人)复印件和结项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一齐装订成册报送学院。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成果进行集中审核,签署学院意见,并于2018年5月14日之前将上述装订材料一式2份及加盖学院公章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1份(见附件5)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部209室质量监控科,并将“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邮件至ysdzljk@163.com。
(三)2018年5月下旬,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结项项目进行评审。
三、结果处理
(一)同意结项者,项目负责人可凭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所产生的票据,依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报销。
(二)不予结项者,学校将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
四、相关说明
(一)科研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科研成果可填写至2018年5月10日之前,用稿通知需导师签字确认,提交用稿通知原件。
(二)项目未按期达到结项要求者须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6),由导师签署意见,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若项目负责人为2018年度毕业研究生则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对未提交结题报告或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联系人:张云梅
联系电话:65919879
2.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名单(重点项目)
3.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未结项名单(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4.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
5.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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