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团委:
为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近期将开展“云南省三好学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云南省三好学生”
我校2015级、2016级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1.学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学干部,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学生干部,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委员,班级学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
类别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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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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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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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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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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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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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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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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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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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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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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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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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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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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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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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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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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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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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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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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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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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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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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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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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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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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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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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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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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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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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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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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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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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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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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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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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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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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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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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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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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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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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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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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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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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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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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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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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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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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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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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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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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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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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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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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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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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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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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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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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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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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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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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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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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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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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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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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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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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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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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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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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语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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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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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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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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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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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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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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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三好生24人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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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要求
(一)“云南省三好学生”评选要求
1.云南省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年度内无重修或补考记录;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2016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2)2016-2017学年内,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科研成果、文体竞赛、精神文明建设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3.未缴清学费者、在校期间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申报材料含:《云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个人成绩单及相关评选材料(登记表纸质一式一份)。
(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云南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严格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附件1);
2.评选程序:研究生本人申请,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评选情况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审核;
3.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申报材料含:《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个人成绩单、评选材料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培养单位填写)(一式一份)。
“云南省三好学生”评选结果和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中午12:00前交到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和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云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
3、《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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