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团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觉奉献,再立新功,现评选表彰2016年度云南师范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5、2016级在籍未满28周岁的学生团员、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是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团员,担任学生干部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二、评选名额分布
类别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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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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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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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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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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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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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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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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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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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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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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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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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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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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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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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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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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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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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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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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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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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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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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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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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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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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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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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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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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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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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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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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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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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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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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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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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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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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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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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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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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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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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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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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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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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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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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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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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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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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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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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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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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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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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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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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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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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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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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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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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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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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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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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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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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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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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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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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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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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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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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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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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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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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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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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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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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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学院团员青年的监督。
(二)各学院(所)评选并公示后报研究生团委,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批准。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优秀;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作用,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行动及其他团学活动;
4. 勤奋学习,2016年内所修课程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参评优秀团员:
1.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为集体或他人利益作出重大贡献或突出事迹的;
2.参加各类比赛,受省市级以上表彰的;
3. 2016年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论文一篇(含一篇)以上(须提供刊物原样或清样)。
(二)优秀团干部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优秀;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行动及其他团学活动,带领团员青年参加各类团学活动,努力完成党、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3.工作扎实,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4. 勤奋学习,2016年内所修课程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现象。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6月8日前将《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云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汇总表》研究生部教育管理科。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彪
研究生团委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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